摘要

以不同时期普法主体的重心挪移为主线,法治国家进程中的普法活动可类型化为“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和“谁参与谁普法”三种模式。“谁主管谁普法”模式采取普法主管部门自上而下单核驱动的普法策略,在取得显著普法成效的同时也存在弊端与局限。“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产生,标志着普法主体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合唱”,推动多层次多领域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为解决维权型普法所存在的动力难题,“谁参与谁普法”模式通过加强自下而上的普法公众参与,凝聚全民守法价值认同。迈入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一体建设要求“八五”普法从全员普法、精准普法和浸润普法三个维度实现制度拓新。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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