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教师聘任制在现代大学制度中具有重要的价值诉求。目前,地方高校教师聘任制遭遇一系列困境:制度因利益主体合力抵制而流于形式化,合同因法律性质不明确而缺乏可预测性,考核评价因行政主导而趋于功利化,主体及程序因存在瑕疵而影响合法性。深化改革,需要从法治化视角对教师聘任制进行全方位重构:立法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执法上强化高校依法行政要求,司法上畅通当事人权利救济渠道,守法上塑造利益主体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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