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闻媒介是各类公共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传播者,是受众赖以获取各种信息的重要途径。受众消费和使用新闻媒介的基本动机是媒介的信用,即"媒介机构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和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媒介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应该符合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等专业标准;媒介必须在现存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约束"。[1]也就是说,新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必须要有职业良知、有社会责任、有职业操守,必须要讲信用、守信用,才能够赢得公众的信任,才能实现自身的传播价值。制定、完善和实施严格的信用制度规范,将有利于遏止当前部分新闻媒介及新闻从业人员信用缺失行为的发生,促进我国新闻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