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省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陈鸣明(副省长)副主任:樊新中(省政府副秘书长)夏一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