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经营机制,农民群众集体的土地通过承包方式,落实到一家一户,开展种植经营活动,从物权法层面看,农民群众的土地承包权尚不明晰,为了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享有稳定的使用权,2002年国家出台了土地承包法,2009年根据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农民权益的保障,对土地承包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2018年对土地承包法的内容再次做了补充完善,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的"三权分离"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并开展了真实有效地农民承包土地的确权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制度。本文就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认识进行了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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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