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牧发[2018]6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局(厅、委)、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有关部署要求,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为确保政策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政策实施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推进规模养殖场源头减量,培育和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千方百计扩大农用有机肥和沼气利用渠道。通过政策

  • 单位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