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文化财产已然成为国际共识,但依旧存在亟待调和的矛盾,其中包括“文化”与“财产”之间的涵义冲突。两者在文化财产的概念中饰演不同角色,往往相互对立,给保护实施带来较大阻碍。两者涵义冲突的具体内容是抽象概念与具象载体、思想认同与实质权利、独特性与公共性。涵义冲突对文化财产国际保护造成的的影响是文化的妥协以及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的对抗。化解涵义冲突,推动文化财产的国际保护的协调建议:(一)尊重文化地位,在财产合法化的基础上,形成文化财产定义的统一意见;(二)完备国际共识,确保对不同文明的敬畏,理解文化独特性兼顾反对文化霸权,细化和更新已有国际法律框架,通过公约、多边条约等形式明确缔约国的权利与义务;(三)调和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积极推动国际法内化与国内法外化,有效清除文化财产国际保护中的机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