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新驱动的合伙人机制发挥了合伙人制度在激励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优势,充分调动了出资人、产业投资企业家、产业经营企业家的积极性,因而可以应用于广泛的产业创新场景中。但是创新驱动的合伙人机制既不同于传统的股权分配机制,也不同于传统的管理考核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使用的场景和目标设定,挑选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合伙人,签订激励相容的高效契约和优化合伙人的决策权分配和治理结构。

  • 单位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