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10月11日以粤建规范[2019]4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东省环卫行业秩序,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信用体系,促进环卫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环卫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卫服务活动的企业纳入信用管理范围。

  • 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