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互联网领域出现了多起虚假交易案件,学界对于互联网领域虚假交易的定性与规制存在诸多争议。虚假交易在电商领域可分为虚假交易炒信、恶意好评、恶意差评三种,均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理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其中,对于恶意好评,实践中多以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定罪处罚,有"刑法前移"的倾向,违背了刑法谦抑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