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人社规[2018]3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更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安监局制定了《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实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