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乡村振兴政策的加持,农村基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但仍面临着自治能力不足、法治建设水平不高的局面。福建省石狮市检察机关作为基层法律监督机关,发挥一线优势、依法能动履职,将检察职能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探索出一条具有检察机关特色的“检察+”助力乡村振兴的模式。伴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检察机关还要在“检察+”模式的基础上,立足主责主业、参与乡村治理,守护绿色生态环境、强化溯源治理创造美好人文环境,助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