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服务业虚拟集聚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新型组织形态,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是现代服务业虚拟集聚新的运行载体和驱动引擎。本文基于TOE框架,提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影响现代服务业虚拟集聚的三类条件变量。并使用fs/QCA方法对我国29个省(市、自治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促进现代服务业虚拟集聚程度进行组态分析。研究发现:(1)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单个技术、组织、环境因素仅构成现代服务业虚拟集聚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但三类因素的5种路径组合是现代服务业虚拟集聚的充分条件;5种路径中均包含技术因素且不同组态路径的省份大多集中在东部地区。(2)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在促进现代服务业细分行业虚拟集聚时,每条路径中都包含环境因素中的同侪竞争压力且不同组态路径的省份分布相对分散;(3)在2017年和2018年新型基础设施促进现代服务业虚拟集聚的路径中,均出现了环境因素中的公众外部需求为核心条件变量的3种路径,且这3种路径的省份均集中在东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