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城镇化步伐快速迈进的过程中,大量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造成城市增容过快,社会管理滞后,高犯罪率在城市中凸显出来,法院、检察院通过引入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模式解决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然而,司法机关在处理轻刑犯改造问题上存在时间、精力投入不够等问题。文章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提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应运用标签理论协调看守所、矫正机构、社会组织及企业对轻刑犯进行矫正和"去标签化"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