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海南由经济特区升级为自贸区再继续升级为自贸港的过程中,国家和海南省都充分采取了相应的法治手段。海南省层面的法治保障措施主要是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运用的各种地方立法权,包括普通省级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立法权。此次《海南自贸港法》在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大前提下,赋予海南自贸港以相应的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由于海南自贸港建设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自贸港法仅对海南自贸港法规制定权作出框架性的勾勒,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相关规范尚未详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