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影视作品二次创作短视频分为纯剪辑型短视频、创作剪辑型短视频和影评型短视频三类。影视作品二次创作短视频利弊皆有之,其是否侵权的问题本质上可以转化为对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是合理使用的问题。应着重关注适当引用标准,从影视作品二次创作短视频是否构成实质性替代、转换性使用等多个角度出发进行综合判断。在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影视作品二次创作短视频为文娱市场带来的活力,故应当将合理使用的标准弹性化,严格限制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同时尊重一般创作者的言论自由,区分正当评价与恶意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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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