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贯通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本质要求,需要党的纪律与国家法律的有效衔接,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执纪与执法两种职能的有效整合。公立高校公权体系的多层次性使得高校监察体系纪法贯通具有复杂性,高校应在规范贯通、职能贯通、教育贯通的基础上建立纪法贯通的监察体系基本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