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回顾原有水生态管理体制存在的条块分割问题,指出责任不落实是原有水生态管理体制的最大问题。依据制度变迁理论和河湖长制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广东省五级河湖长制的具体情况,对水生态补偿运作机制进行总体规划,将水生态补偿运作机制设计为形成机制、管理机制和评价机制3个部分,并对这3个部分的政策依据和具体职能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