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程必定影响结果",决议程序必定影响决议的结果及其实施。决议程序的完善不仅能充实私法的程序理论,指导决议的形成过程,同时还对业主大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集体组织的集体利益协调产生重要的价值导向。我国没有完整系统的决议程序,仅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中有所体现。基于程序的独立价值和民法理论的适用,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为视角对决议程序从宏观的决议形成过程和微观的决议细节填补两大方面进行构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