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总结现行征地补偿制度的基本特征,分析其制度缺陷,比较三种改革的办法,提出城乡协调发展背景下的征地补偿机制,指出只有将土地出让金平衡地投入到农村和城市两个区域,合理界定归公的土地增值收益比例,保护农民权益,才能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使整个社会福利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