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刷单行为作为当前网络领域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对电商平台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而且对电商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经济法作为规制网络刷单行为的主要法律,其在立法层面存在法律责任规定缺失,缺少量化规定,法律责任主体范围过窄,刷单行为难以有效遏制,以及市场信用缺失,征信体系逞待建设等问题;在执法层面存在相关执法主体混乱,专业素质较低,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经济法对该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为了切实维护网络环境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网络经济发展活力,有必要在立法层面,完善网络刷单行为的责任制度,拓宽网络刷单行为的责任主体,以及加快电子商务征信体系建设;在执法层面,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统一行政执法权,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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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