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学研合作各主体在工作实践过程中,研究机构、高校与企业合作密切度高于美国,但专利权人、发明人署名情况却偏低。文章在分析《拜杜法案》及我国成果转化法立法背景的基础上,讨论了产学研合作过程中法律要求、客观事实与署名权的含义,结合专利工作的具体实践,从专利特性方面提出改革方向及对应的舆论环境、政策管理、金融资助措施,以便更好地提高合作开发过程中专利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