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民规字[2020]2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安放)骨灰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楼(堂)等,不包括经营性公墓。加强和规范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管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是移风易俗、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任务,是强化殡葬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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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