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属地管理体制、地方保护主义和宏观治理情境等因素制约,地方政府间协商存在一定程度的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和行而不果等责任转化难题。针对地方政府间协商的责任困境,现有研究多围绕横向府际关系进行分析,较少关注纵向治理体系对地方政府间协商的规范价值与约束作用。运用案例比较法,通过对纵向介入促进地方政府间协商合作的责任转化机理进行探讨,研究发现:上级政府的介入选择和干预力度,显著影响地方政府间协商的文化情境、制度架构与行动过程,对破解地方政府间协商的责任困境具有积极意义,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级政府通过政策文件、领导参与等方式开展话语建构,引导地方政府在协商合作中树立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体负责观念;二是上级政府凭借组织权威完善地方政府间协商的制度架构,以制度化的方式明确地方行政主体在集体行动中承担的差异化治理职责;三是上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与过程监督,能够有效约束地方行政主体的治理实践,增强地方政府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职责履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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