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P2P网络借贷经历了从国外移植并不断本土化的过程,由最初的纯中介模式转化为以自担保或者第三方担保为主要担保模式的借贷模式,这使得出借人一方面获得投资利益,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其对资金安全的保障。但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地位不清晰,其担保模式具有不合规性,即使部门规章对此予以了规范,由于在实际操作中争议较大,平台潜在风险始终伴随。因此,探讨P2P网络借贷平台担保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立法和司法实务等法律规制路径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 单位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吉林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