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犯罪斗争是社会治理永恒的话题,过往有关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修改的争论集中在犯罪趋势、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关系、刑罚适用性三个方面,透露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存在刑事责任能力认定、未成年人利益保护、刑罚功能定位三个方面的阻碍,使其难以很好发挥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功能。对此需要明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原则,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个体评价机制,并对未成年人刑罚重新定位,构建未成年人刑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