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自然生育和人工生育在生育方式、主体、基因联系方面的不同特点及价值冲突的不同表现,应建立不同的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确认规则。通过价值位阶和个案平衡等原则进行分析,立法应以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为主导,确立自然生育方式以血缘真实为基础、兼顾身份安定,人工生育方式以父母主观主义为基础、兼顾血缘真实和父母双系抚育的价值选择标准。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