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鉴真是举证方证明某一证据确属其声称之证据的证明活动,必须首先证明有关证据即提出证据者所主张的证据,在此基础上才有该证据的可采性可言。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确立鉴真的方法包括有特殊表征之物采知情者证言方法,无特殊表征之物采保管链条等方法。鉴真是确定某项证据是否真实的必要手段,为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提供基本保证。这项规则与英美陪审团制度、可采性包含关联性理论、对抗制下平等举证等诉讼传统密不可分。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确立了类似于鉴真的规则,提出证据的真实性鉴别要求。完善我国鉴真制度,须注意以下问题:中国鉴真制度的性质和功能有别于美国,中国鉴真的主体、步骤、范围有特殊性,我国宜借鉴可操作性的鉴真方法,不宜设置违反鉴真规则的刚性后果。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