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平顶山市东方书画院原名平顶山市东方经典文化艺术院,于2003年12月经平顶山市文化局、平顶山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后因发展需要,于2013年3月变更为现名。该院由书画家、书画教育工作者及有志于书画事业的人士共同组成,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组织。嵌名『东方』意在体现民族特色,以激励各界同仁增进友谊,共同促进书画艺术事业的发展。该院以传承和光大书画艺术、扩大对外联系交流为己任,始终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坚持高起点、高品位、有特色的办院方针,积极推动书画人才的培养、书画创作和研究,以多种形式开展书画活动,为平顶山市书画事业的繁荣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