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目的:对法律效果差异显著的三条集体土地所有权研究路径进行比较分析,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理论路径,助益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完善。研究方法:规范研究、历史研究和比较法研究。研究结果:集体土地所有权已经具备所有权的核心要素,单独所有权路径契合其实践制度的发展;总有权路径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解释力有限、法律技术层面更加复杂,并且能够被单独所有权路径替代;做虚所有权路径欠缺正当性。研究结论:应当沿循单独所有权研究路径,巩固集体土地所有权基础理论,完善农民集体组织的法律制度,继续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主客体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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