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7月3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一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3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