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机关行使羁押权、检察院行使批捕权、法院行使执行权的现行司法体制,存有"侦羁不分""捕诉不分""审执不分"之虞。从羁押权、批捕权和执行权的配置沿革切入,通过梳理学界对"羁押权回归中立化""批捕权回归司法化""执行权回归行政化"的改革立场,将公检法三机关对合理行使羁押权、批捕权和执行权所做出的努力进行比较,探求背后"法律移植论"与"本土模式论"、"外部改革论"与"内部改良论"、"部门主义论"与"实用主义论"的话语争端,以期探寻符合我国国情的羁押权、批捕权和执行权改革之道。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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