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责任政府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诉求,负责任的官员与现代预算制度是其核心要素。政府责任需要官员落实才有效,而官员负责任需要预算制度的约束与规范。当前我国预算制度存在着预算内容不够完整、预算透明度偏低、预算执行软约束、预算民主进程有限等问题,难以真正限制政府官员权力,给为官不为提供了制度漏洞。治理为官不为,建立责任政府,应以预算改革为突破口,具体策略包括:落实全口径预算,从源头约束官员行为;提高预算透明度,事先预防为官不为;贯彻预算法治,将官员行为纳入法治轨道;推动预算民主化进程,督促官员为官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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