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地区乡村资源的差异化、历史性、系统性,决定了其更具备旅游化的要素条件和场域环境。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化中的利益相关者既形成旅游化的发展动力,也产生了多重动力摩擦,需要以平衡治理的公共治理方式进行干预。平衡治理注重多元参与、民主协商与合作共治、基础能力与服务下移,并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在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化平衡治理中,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对民族文化价值认同的形塑能力和对多元合作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能力,通过“政府强引导,多元化协同”的平衡治理方式,明确体系框架与实现路径,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化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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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女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