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二〇〇一年秋天的傍晚,我在广州番禺镇的一家大排档偶遇了大学同学郑成。郑成在我的肩上锤了一拳,这小身板,还这么迷人。老同学相见,自然非常兴奋,我们从散座搬到了包厢,郑成招手叫来服务小妹,循着古代小说那一套,把你们最好的菜来四个,最好的酒来两瓶。我连忙拦住,菜听他的,酒我们自己去选。郑成也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