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夫之对宋明理学中的“理”“性”“心”等核心概念进行了无神论的诠释。他认为,“理”是气的属性,“格物致知”不是体认超越的“天理”,而是探索事物的自然规律;人性不是超越的道德实体,而是人类的全部知能,人性形成于人对客观世界的探索之中;“心”没有任何神秘色彩,是人的思维器官,心与客观世界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王夫之通过疏通宋明理学中神性与知性的纠缠,破除了宋明理学形而上学的神话,弥补了中国哲学缺乏认识论的不足,有助于促进科学思维方式的培养和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