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述消防责任事故罪中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拒绝执行"要件观点的基础上,对该要件的存在基础、对主体范围的限制、放纵犯罪以及刑法的预防功能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指出该要件的缺陷,进而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