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罗尔斯认为,宗教必须与政治截然分开。哈贝马斯则认为,宗教作为一种意义建构的世界观不可避免地会涉足公共领域,宗教也可以提供合理的、有价值的观点,但是宗教世界观在进入公共事务讨论之前要经过世俗化的"翻译"过程。哈贝马斯试图在世俗主义和宗教多元主义之间探索第三条道路——商谈伦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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