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家养老服务法律体系建设的首要在于明确现行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鉴于此,本文基于对厦门和上海两市的实地调查,引入安德森模型作为理论框架,剖析积极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表明:由于受众群体对社区居家养老认识不一、地方社区居家养老政策不稳定,导致当前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人员及机构准入机制不健全、相关协议法律风险高等问题。提出如下建议:细化规范要求,创新普法形式;完善规范体系,强化实质监管;成立综合监管部门,将长期监管与定期复评相结合;调整准入门槛,优化人员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