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贫困一直是世界各国首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基于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需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这一战略转换背景,从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关系入手,围绕相对贫困内涵的争论,聚焦我国相对贫困的表现形式,并基于我国国情,提出建立相对贫困治理体系的建议。在机制上,充分发挥基本公共服务的作用,建立相对贫困人口发展的基础性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促进"的贫困治理的整体性机制;建立干预代际贫困传递的阻断性机制。在具体措施上,围绕低收入家庭,要建立生活负担减免制度;健全以生产帮扶和就业帮扶为主的专项援助制度;按需救助,对低收入户开展"救助会诊";建立相对贫困家庭陪伴式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