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有有限责任事务所与合伙制事务所两种形式,其中,以有限责任事务所为主。这种组织形式对起步阶段的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股权结构不合理,老股东退出与新股东进入难,分配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完善董事会功能,保证新老股东进出通道的畅通,通过完善分配制度提高员工积极性,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事务所还应彻底完成脱钩改制,完善法律体系以保证配套措施的完善。

  • 单位
    陕西省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