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3月13日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现就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免征进出口货物,即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二、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