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有机肥产品标准、管理机制及其启示

作者:金书秦; 唐佳丽; 杨小明; 于台泽; 李颖; 马林*
来源:中国生态农业学报(中英文), 2021, 29(07): 1236-1242.
DOI:10.13930/j.cnki.cjea.210025

摘要

使用有机肥是消纳畜禽粪便、减少化肥投入、改善土壤结构的多赢举措。欧盟国家将有机肥分为矿物和非矿物两类,形态上又分别有固态和液体两种,其产品标准既包括有效养分的含量要求,也包括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通过企业信息台账、告知义务、追溯体系实现严格的市场监管,并通过污染区域划定避免肥料过度使用造成环境风险,其做法对于当前我国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本文基于中国与欧盟在有机肥标准和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比较研究,提出5条建议:一是尽快开展"硝酸盐污染区"划定;二是细化产品标准,规范有机肥分类、名称;三是压实各方责任,尤其是严控源头添加和生产规范;四是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将有机肥推广与化肥减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融为一体;五是深化科学用肥宣传。下一步,我国应科学完善有机肥标准并加强监管,尽快启动硝酸盐污染区划定工作,实现种养结合农业绿色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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