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总体仍然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资金缺乏是影响转型发展的重要因素,加之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很多资源型城市财政收支矛盾愈显尖锐,转型发展举步维艰,需要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倾斜性扶持。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合理供给可以有效弥补资源型城市财政纵向和横向上的不平衡,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因此,要加快财政转移支付专门立法的进程,制定财政转移支付专项法律;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型城市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供给,增加资源型城市转型一般性转移支付法律制度供给。要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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