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未对民间金融活动做前瞻性的规定,使其游离于正规金融制度之外,增加了金融风险。对两岸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的考察与比较分析发现:建立民间金融的准入和退出制度,赋予民间金融合法地位并对其加强监管是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针对不同的民间金融主体,设立不同的准入制度,将破产制度、保险制度,以及国家信用制度引入民间金融退出机制,是降低民间金融风险行之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