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矿业管制是政府部门依法对矿山企业和地勘单位的活动进行直接干预的行为,包括经济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矿产资源供求矛盾加剧、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矿产资源开发存在危险性与垄断性、矿业管制弱化和地质报告质量下降等都要求加强矿业管制。加强矿业管制要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权责利关系,给予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拥有一定比例的矿产资源收益权;强化矿业社会性管制,尤其要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管;加强矿业管制的监督,加强基层管制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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