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2013—2020年省级面板数据为样本,使用基准回归模型对财政支农、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与共同富裕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财政支农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水平提升,在此过程中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产生正向调节作用;财政支农的制度建设对共同富裕的驱动作用最强,资金拨付次之、政策补贴最小。由区域差异分析得知,财政支农对共同富裕的驱动效应呈现“东部—西部—中部—东北”的梯度格局;由类型差异分析得知,财政支农对共同富裕发展性、共享性均呈现正向作用。因此,研究提出把握财政支农体系红利、部署分权管理机制、完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机制三点建议,以期筑牢共同富裕基础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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