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人们的思维模式、生活模式以及传统家庭分工模式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而带来生活各个方面的变化,其中就包含了全球离婚率的攀升、有关家庭的诉讼案件数量以及种类的增多。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各国开始提出"家事诉讼"制度而区别于其他普通的民事诉讼,随着美国家事审判庭的出现,各个国家开始建立家事诉讼制度并对其不断完善,其中包含家事调查员制度。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选择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导入家事调查员制度是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实践中存在较多问题、理论层面仍不完善,本文将借鉴其他国家,结合我国实际就家事调查员制度进行探究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