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梁老太丈夫早年去世,儿子在外省工作,其饮食起居多由邻居邹女士帮忙照料。为表感谢,梁老太立下遗嘱将自己仅有的一栋房屋遗赠给邹女士并办理公证手续,对此儿子也表示理解。不料邹女士竟因事故去世,恰逢房子拆迁,梁老太获得两套拆迁安置房,于是想重新立份遗嘱,将两套房子分别赠予儿子和邹女士的子女。但依据现行继承法中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要想变更遗嘱则必须再跑一趟公证处,重新订立公证遗嘱或撤销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