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算法与金融不断融合的背景下,算法应用在金融领域的适用不仅拉长了整个金融服务链条,金融交易行为也部分实际被前置于算法的设计研发阶段,金融消费者的信赖对象随之发生变化,并引发传统信义义务在金融领域如何扩张以及扩张边界的相关问题。面对科技变革带来的金融创新,一方面,应充分考量算法决策的干预因素,结合穿透原则进一步明晰信义义务的责任主体,并健全相应的法律问责机制;另一方面,应结合金融领域算法治理的共性与个性特点,在明确总体治理思路的前提下,根据对应金融业务的不同模式和主体所处的不同角色,对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分配作差异化构造。